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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05银河官方网关于开展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黄兰华时间:2021-03-29点击数:

学院各团支部:

2021年是党成立的100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生团支部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浓厚爱国进步、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校团委决定在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4月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二、评选对象

由各学院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参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评选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未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学院分配名额。

三、奖项设置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

四、评选标准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团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学习之路”系列教育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活动。引导团员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基层基础好。支部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注重团建资料收集与整理,用实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入党推优、团费收缴等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活动等基本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落实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机制。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工作。

3.工作效果好。支部学习科研氛围浓厚,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现象。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年度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研究生班级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不及格率(年度有不及格课程学生占班级人数的比例,下同)低,CET4/TEM4、CET6/TEM8通过率高;支部成员积极参加自主创新资助计划、“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学术学科培优项目与竞赛,取得良好成绩。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校团委主办的巡讲活动(包括“我的第三只眼”大学生社会观察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设计大赛优胜巡讲活动、百生讲坛优胜巡讲活动等,参选标兵的支部应在本年度内组织支部成员参加两场及以上巡讲)。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五、评选程序

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网上展示、材料评审、答辩评审等,评选出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各支部根据自愿原则参与本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活动。

2.各学院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候选支部需跟据支部实际情况编纂支部答辩材料,答辩材料需包括本支部的基本建设情况、组织生活情况、志愿公益等特色活动情况等,同时答辩材料需要将支部获奖扫描件、支部工作手册(5—6页)照片等相关材料以附件的形式附在文件当中。

3.各学院团委递交相关材料,校团委组织部根据候选支部材料内容制作对应宣传材料并在团属媒体上进行推广宣传。

4.校团委组织部在答辩之前需要对支部材料与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初步审查,材料初审环节为评审答辩的初步准备环节,主要检查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与候选支部的材料准备情况,并根据审查结果出具初审成绩与材料初审建议(评审细则见“附件一”)。材料审查环节的评审成员由校团委组织部及负责老师和二级团组织负责组织工作的学生骨干和负责老师组成,一般不超过10人,每个支部的材料由评审成员共同评审。材料初审成绩为各参与评审的评审员给予成绩的平均数,材料初审意见由对应评审员共同给出。

5.在材料初审过后,各候选支部需参与答辩环节,答辩环节为评选活动的主要环节。由各学院团委推荐的学生团支部书记与学院团委主要负责人分别组成答辩群众代表团与答辩评委团,共同参与答辩评审工作。各评委与代表得分由表现分和材料分组成,成绩比重各占50%(评审细则见“附件二”与“附件三”);各评委团得分为各团团内评委或代表所给分数去除最低分与最高分后的平均数;该支部的总答辩分数由群众代表团成绩的30%和评委团成绩的70%组成。

6.答辩环节后,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计算最终评审结果,评选结果由成绩排名从优认定,评审成绩由材料初审成绩的10%和答辩成绩的90%组成。初步确认结果后,由校团委组织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没有收到异议后,将结果递交校团委办公室,由校团委办公室负责后续表彰等事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征求、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单位内遴选推荐工作,真正达到褒奖先进、示范带动的作用。

2、各推荐团支部于4月5日前将所有材料上交,《“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见附件3)支部答辩材料和300字以内支部事迹简介(将作为网络宣传用)发至指定邮箱。纸质档答辩材料一式两份会同支部工作手册于4月5日下午5点半前交至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王园园

联系邮箱:15277602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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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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