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
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为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方法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规范、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工作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工程硕士全国联考科目:GCT;
MBA全国联考科目:综合能力、英语;
MPA全国联考科目: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英语。
学校第二阶段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中心)负责组织,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或政治理论考试。
(三) 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研究生院将对所有参加现场确认,完成报名工作的考生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认证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供权威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招生学院(中心)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录取前招生学院(中心)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划定分数线,学院(中心)组织复试后择优录取。
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湖北省内的院校之间进行;专业学位跨类别、跨领域不进行调剂录取。
四、教学工作及学费标准
1.学习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办学地点将根据考生所在单位情况及学校教学资源统一调配。
2.为保证培养质量,各招生单位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3.学费收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要求,将统一收费标准按学年收费。
五、招生限额
工程硕士招生名额为741人,MBA招生名额为75人,MPA招生名额为100人。
六、其它事宜
1.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各学院(中心)要重视和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不得泄露、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3.各学院(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本单位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4.务必保证政治理论和专业课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转自研究生院网站